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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五举措推进案件全程法律释明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14 08:23:29


    今年以来,淇滨区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展案件全程法律释明工作,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和执行各个环节,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推行立案释明。该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立案庭,在当事人立案时,即发送有关诉讼须知,并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合理诉讼,正确诉讼。

    二是强化庭前释明。业务庭受理案件后,根据案情相应地提供法律释明,澄清利弊。同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庭前即纳入调解工作,引导双方采用最恰当的解决方式,减轻诉累,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实现。

    三是坚持庭审中释明。在开庭审理阶段,在法庭辩论后,在调解的基础工作上,从案件处理、法律规定等方面出发,引导当事人正确定位,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营造公平氛围。

    四是规范庭后释明。案件无论在庭审后还是宣判后,该院都要求法官尽力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讲解法律规定,消除法律误解,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滥诉,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

    五是执行阶段不间断释明。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要将每一个案件的承办人员,及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结案等方面的情况,向当事人公开,保障其知情权。多做沟通和疏导工作,讲解其享有的权利和依法应承担的义务,释明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促使案件当事人和解执行和自动履行。

    通过以上措施,该院合理分流到其他部门处理案件79起;庭前调解187件;庭中、庭后经释法撤诉293件;执行和解7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院调撤率提高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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