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豫高法[2010]361号文件,关于集中清理纠正法院干警投资入股煤矿和经商办企业问题的通知,成立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清理纠正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为确保集中清理纠正法院干警投资入股煤矿和经商办企业问题工作取得实效,先后通过自查上报和重点检查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每位干警认真填写自查登记表,同时向组织作出公开承诺。清理纠正领导小组对全院干警的自查上报情况逐人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每位干警上报情况的真实性。通过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我院对全院干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经公示及组织审查,未发现干警有投资入股煤矿和经商办企业情况。
同时,在集中清理纠正工作中,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我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392-3358573,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邮箱qbfyjcs@126.com,发动群众提供清理线索,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法院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对于经群众举报发现隐瞒不报或采取其他手段投资入股煤矿和经商办企业的干警,一经查出,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