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公开促公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搭建起社会监督的新平台,自觉地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审判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二是开展“院长天天接访日”活动,院党组成员坚持定期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案件当事人的申诉,当面答复和解决问题。
三是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法官坚持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展工作,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中。注重与信访工作结合,巡回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案件回访、巡回接访和涉诉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利用巡回审判的机会进行回访,了解案件的审判效果及当事人的意见,处理巡回办案中遇到的涉诉信访问题,对涉诉信访和有抵触情绪的当事人耐心疏导,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访,将信访苗头消灭在萌芽。
四是推行“裁判文书上网”,2009年7月1日以后生效的裁判文书实现了全部上网公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组织专人收集舆情信息,认真处理网民提出的意见,督促责任部门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答疑工作,形成内外结合、严密有效的裁判文书上网机制。
五是温情司法,推行“少年圆桌审判”,圆桌审判从“爱”字出发,“教”字着眼,把握一个“轻”字,突出一个“变”字,在教育、感化、挽救上下功夫,把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使未成年被告人坐在椭圆形审判桌旁诚恳地接受了一次谈心式审判,宽松缓和的气氛减轻了恐惧和抵触心理,弥补了法庭严肃有余、关怀不足的弱点,让失足青少年感受法律的温暖和法官的温情,使审判活动彰显了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