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始终把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三农”生产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农纠纷82件,调解撤诉71件,调撤率达86.59%,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三农”问题。认真领会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培养爱农、护农意识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落实司法便民的举措。建立健全诉讼引导制度,实行涉农案件法律咨询、立案审查、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对于经济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赡养、追索抚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坚持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救助、上门送款、上门回访。
三、加大涉农案件巡回审判力度。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解决好婚姻、赡养、相邻权等纠纷,确保农民诉讼与生产两不误;
四、不断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将“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调解方式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并将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将法院调解、人民调解、陪审员参与调解,邀请基层组织协助调解有机结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此外,该院在辖区各乡镇办事处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开展咨询导诉、接待信访、代立案、庭前调解等服务,听民声解民忧,赢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