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民一庭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促进庭前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事诉讼效率,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
一是精心选配人员,实施责任考核。该庭安排擅长调解工作的资深法官对可调案件进行及时调节,建立长效奖惩机制,将庭前调解成效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二是不断总结调解方法。细致观察,注意捕捉可调解的任何时机;耐心疏导,及时化解双方抵触情绪;把握平衡,通过整个纠纷的全程找准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真心感化,用公心、细心感化当事人,成为调解成功的切入点。
三是初步实现庭前调解与审判的无缝链接。对于确实无法通过庭前调解途径解决的纠纷,制作调解笔录,将查明的事实、双方争议焦点、案件调解面临瓶颈等问题进行梳理,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