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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三个及时”和“一案三查”

  发布时间:2010-09-20 11:43:08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淇滨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拖欠农民工案件审理、执行工作。

    对农民工到法院起诉拖欠工资的案件实行“三个及时”,即: 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遣",缩短立案时间、审理期限、执行时间,及时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处理月”活动领导小组对每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一案三查。即:一查进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求承办人员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查、快速审理和执行,严禁贻误和拖拉;二查收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农民工原告一律免除诉讼费,严禁案件承办人员私自向农民工收取任何费用;三查案件质量,对结案归档的案卷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该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处理月”活动领导小组逐一对此类案件进行回访,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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