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针对以往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规定的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建章立制,规范执行,制订完善了我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听证规定》、《执行款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规范了执行工作的程序、完善了执行款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了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把现有执行干警分为两个组,由两名副局长各负责一个组;执行局长负责全院执行文书的签发,统一管理协调全院的执行案件,落实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执行实施与执行管理监督分离、执行机构与执行款相分离的制度,强化相互制约,实现分权制衡,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