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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五项措施服务农村平安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11 10:35:05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采取五项措施,为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涉农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作用,增强打击合力,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入室抢劫、拦路抢劫、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等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调解方式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并将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将法院调解、人民调解、陪审员参与调解、邀请基层组织协助调解有机结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三是加强对农村的法律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通过到农村各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现场开庭以案释法、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农村法律宣传的生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积极探索涉农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成立人民调解指导中心,通过专项培训、组织研讨、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适时让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参与涉农纠纷案件调解。

    五是加强农村社会矫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的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搞好隐患排查,对缓刑、管制、释解人员逐一走访,加强与其住所地村委会的沟通联系,注意其活动动向,积极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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