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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0-10-08 08:43:43


    日前,鹤壁市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调解了一起拖欠工资纠纷案件,原被告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被告对拖欠原告的3700元工资当庭兑现。 

    2009年8月3日,被告某公司聘请原告张某担任公司销售员。2010年3月27日,被告将原告辞退,原、被告就拖欠原告工资发生纠纷。2010年7月12日,张某向淇滨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3个月工资。从发生纠纷起,双方当事人长达半年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且各执己见、态度强硬、毫无调解的意愿。

承办法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导致双方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是对话、协商不够,故加大了主持双方调解、相互沟通的力度。承办法官一方面告诉原告不要急,什么事都可以好好商谈;另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工人付出劳动应得到报酬。尽管双方谈判几度陷入僵局,但在法官的斡旋和引导下双方不断增进了理解和支持,还是达成了让双方均表满意的协议。被告当庭给付拖欠原告3700元,使一起容易恶化、影响社会稳定的劳资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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