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该院经常组织干警到社区、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送法下乡,为过往群众宣传法律,提供法律咨询。上半年,该院共开展法制宣传12次,发放宣传手册及法律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80余个。
二是深入田间地头、街道社区、辖区企业进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或提供法律服务,既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促进案件的调解工作,又以案说法,扩大庭审延伸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巡回审判率达40%以上。
三是针对辖区群众法律知识不足、取证难等问题,在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同时,各业务庭主动依职权到案发地勘验、调查、核实证据,确保案件顺利结案。
四是主动邀请当地司法所干部、农村义务评事会成员、村镇干部及有威望的长者参与案件调解或听取群众意见,并使多起案件当场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