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立足辖区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挖掘法院工作创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便民措施,为辖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又好又快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制度。在坚持做好巡回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送法下乡、现场立案、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巡回执行、巡回接访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为农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为农民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保护“涉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用到地头、村头、床头巡回开庭的机会,积极开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活动。
二是涉农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制度。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形成“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力争使各类“涉农”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竭尽全力维护农村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该院坚持将现有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对困难农民当事人认真执行诉讼费的减免缓等制度,确保农户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有效地帮助了农户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