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共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5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8件,调解结案率达75%,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责任分担调解法。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容易出现诉讼主体不当,诉讼请求不合理等情况。对此,承办法官采取责任分担调解的方法,依职权追加侵权责任人,或是在查实证据后分清原被告双方的责任,进行责任分担,在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开展调解,效果十分明显。
二是案件分解调解法。对于一些当事人较多、分歧较大、调解阻力较大的案件,采取化整为零、分案审理的方法,将案件分解开来,明确分解后案件双方的争议焦点,通过辨法析理,依法分清侵权责任,指明责任承担主体,从而促成案件调解。
三是逐步分层调解法。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双方认可的部分可开展庭前调解;庭审中责任明确,证据充分,双方无异议的,在庭审中进行调解;庭审后,宣判前,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积极促使双方调解,以确保损害赔偿金尽快给付。
四是多方合力调解法。依靠乡镇民调组织、农村义务评事员及群众代表的参与,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形成多方合力,积极开展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