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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四项措施强化争先创优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11 14:45:44


    一是注重活动结合。积极把创先争优活动和上级法院部署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等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载体,树典型、抓典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创建实效。

    二是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大局,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高质高效开展。

    三是进一步推进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立案信访工作的同志在诉讼引导、服务态度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加强法官培训工作,鼓励干警进行在职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坚持把“创先争优”与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的学习体系,在法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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