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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四项措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10-12 09:57:47


    加强普法宣传。通过采取“巡回开庭”、“送法下乡”等多种方式,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平台,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并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残纠纷依法尽量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避免给残疾人增加讼累和诉讼困难。对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法官上门进行诉前调解、携卷上门立案,让残疾人在家就能安心、快速立上案。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诉讼,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对其减、免、缓收诉讼费。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残疾执行人,及时启动执行救助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其发放救助金,让其安心生活。

    加大执行力度。该院选派和解执行能力强的执行法官负责涉残案件的执行工作,对所有涉残案件建立台帐,分案到人,限期执结。同时,对执结的款项简便手续,及时上门送款给残疾人,让其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暖。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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