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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四项措施调解劳资纠纷

  发布时间:2010-10-13 09:11:31


    设立劳动纠纷巡回法庭。采取“一站式”服务的方式,为劳动纠纷解决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也为及时高效解决劳动纠纷案件创造了条件。

    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整合民调组织、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社会力量,以点代面,点面结合,多元化提升社会自身对劳动纠纷的解决能力。

构建劳资调解服务网络。法官通过下工厂、进社区、访农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档案,保护弱势群体和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以村委会、街道办等民调组织为基石,以乡镇司法所为主干,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劳动纠纷的化解,并将争议处理结果输入网络。

    强化劳动法规宣传培训。通过定期、不定期专题业务培训和街头流动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劳动法》规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释明工作;通过举办劳动法专题培训班,有力地提升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丰富了其维权手段。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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