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改变生硬的执行作风,尊重被执行人的人格,使得执行工作更具人性化,具体办法如下:
一、加强教育感化。坚持贯彻以法教育人,以理说服人,以情感动人的工作思想,并推行执行工作文明用语,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对被执行人问一声好,道一声请,递一杯茶,让一个座,送一步路。拉近了人民法院与当事人的距离,利于执行和解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行阳光执行。
二、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并答复重点问题。针对那些不符合中止条件,又长期不能执结的案件,该院在执行过程中积极推行“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即该院实行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日报制”和“周报制”。
三、组建执行联动机制。形成了以法院为主要力量,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局面。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有关部门及当事人亲友等参与执行,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工作,妥善处理,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