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力克执行难;
一是裁判说理到位。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辨法析理尽力达成执行和解,不能和解的,强调执行文书说理性,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心理。
二是执行听证到位。在执行过程中,倡导文明执行理念,探索新方法,做好执行听证,说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诉讼保全到位。无论在诉讼阶段,还是在执行阶段,及时依法采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为案件的顺利执结奠定基础。
四是强制措施适用到位。对那些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与法院“打游击战”以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依法强制执行。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