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多数农民工因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淇滨区法院从细处入手,给予农民工及时、正确的指导,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
一是针对农民工的诉求,分析其与用工方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就建议其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是雇佣关系的,建议其到劳动管理部门去提出诉求,或直接提起诉讼。
二是分析案件的管辖区域,特别是雇佣方是承包人即包工头,他们大多是外地人,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难以确定,需要法官指导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从而作出判断。
三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调解结案。审判人员应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尤其应多向用工方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承办法官给予涉诉民工适度的举证指导,做好庭前告知工作,积极行使释明权,讲解举证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尽可能避免农民工因为举证意识薄弱而造成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