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来访农民工的诉讼指导。该院充分发挥导诉台的作用,要求导诉工作人员认真接待来访农民工,耐心的解答他们的咨询,告知他们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引导农民工正确的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对农民工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和快速审理制度。该院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每一起案件,都高度重视,尽可能的简化诉讼程序,推行口头起诉、节假日立案等措施方便农民工起诉。案件受理后,采取优先安排开庭日期,开展巡回审判,实行假日法庭等措施,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三是注重对案件处理的协调配合,加大调解力度。针对一些群体性讨薪事件的矛盾相对比较突出的特点,该院注重发挥劳动监察、社会保障、人民调解组织等的作用,让他们参与调解,促使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注重实效。该院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专门从执行局和法警队抽调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过硬的干警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加大了执行力度,为使农民工尽快拿到执行款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