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10时,淇滨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农民工刘某高兴地领取了16300元工资款。
刘某妻子体弱多病,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两个孩子在读书,家庭条件拮据。2010年3月刘某来到淇滨区一家建筑公司为包工头高某开铲车,但公司拖欠刘某工资16300元近半年迟迟不兑现,刘某多次找高某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刘某于诉诸法律,法院判决高某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刘某工资16300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满以为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老板高某会主动按法院的判决内容支付其工资,但未曾想到的是,面对手持判决书前来讨要工资的刘某,高某不仅不付款,还纠结了一帮“狐朋狗友”威胁刘某。
眼看春节将至,而自己的工资却还是没有着落,刘某心急如焚,只好手持判决书来到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高某但始终都联系不上。1月18日15时,执行法官终于拨通了高某的电话。但任凭法官如何劝说,高某还是拒绝到法院处理问题,当晚9时,在得知高某在家中的消息后,执行人员一行三人立即驱车来到高某家中。面对执行人员,高某顿时没有了当初的“傲气”。执行人员当即要求高某履行判决,并对高某拒不法院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决定处以2000元罚款。摄于法律的法律的威严,高某无奈当场支付了拖欠刘某的工资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