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淇滨区法院调研发现,农民工讨薪案件涉及面较为广泛,需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为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大调解制度。将司法调解、劳动部门调解、工会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大调解机制。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与农民工代表、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会、用人单位等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发现问题立即帮助解决,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切实可行的报告和建议,便于有关部门及时监督检查。
四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加大对农民工的司法救助力度。不仅在缓、减、免诉讼费上对农民工给予倾斜,真正让农民工打得起官司,而是尽快建立健全执行救助基金,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在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原告经济确实困难的、被告难以查找或企业濒临破产倒闭的情况下,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加大对农民工的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