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多,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李法官,今天用不用让村长出庭作证呀?”原来是状告胞弟冯二的冯大打来的电话,询问我今天用不用让村长出庭作证,证实其父母在世时是他尽了赡养义务的事实。我告知了他相关的事项并从兄弟和睦的角度劝解他之后,冯大口中称是并挂断了电话,我亦睡不着觉,不禁陷入到案情中去。
冯大冯二是亲兄弟,二人年龄相隔十几岁,1985年冯大与父母分家独立门户时兄弟冯二刚刚3岁,冯二随父母生活,谁料想1997年、2000年左右父母相继去世,冯二也算争气,自己有点装修的手艺,和哥哥把父母后事办好后,还将父母看病时借亲戚朋友的医疗费1万多元给还清了,弟兄二人十多年虽来往不多倒也相安无事。但冯二心里一直有个解不开的疙瘩,认为冯大分家前跑运输赔了本,分家后由老人负担了债务,并认为做哥哥的没有尽心尽力赡养老人,所以对冯大一直耿耿于怀。这不,城乡改造,政府两次分别征用父母的1.6亩责任田,第一次征用0.8亩责任田时村委会将土地补偿金平均支付给兄弟二人,兄弟二人没有意见,最近政府又征收剩余0.8亩责任田,冯二认为分家后父母的责任田一直归自己耕种收益,哥哥也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第一次分配征收款时已经给分给了哥哥,这次他就直接找到村委会要求独占第二次的补偿款23000元。
这样一来,冯大不干了,他认为自己同样作为继承人,有权利和弟弟均分补偿款,并且自己分家后尽管没有和父母同住,但每逢父母生病有事时他也尽了孝道,补偿款他也有权继承,于是他在和兄弟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诉讼到法院。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二人父母均已过世,也没有留下分家协议和遗嘱,冯二请来律师找到舅舅等亲属做笔录,证明他自己和父母一起生活并尽了主要义务,但亲戚和他们关系都一样的近,哪边都不愿得罪,谁也不肯出庭作证。
上午开庭,按照惯例我给他们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由于二人不愿当面调,法庭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冯二说我只肯给他三千元,多一分都不给,冯大说那不行我作为哥哥让让步可以,不是两万三吗,给我1万中不中。双方都不肯退让。开庭时我发现一个细节,兄弟二人对薄公堂时表情很不自然,即使偶尔对质也是面红耳赤,眼神不太交流,辩论时一般都是律师进行争辩,难听话也是从律师口中说得多。庭上冯大说了一句话“冯二说我没有养老人,没有照顾过他,那么俺爹去世时他才15岁,我不帮他给老人办后事,他那么小能自己把事办好吗”说这话时冯二想争辩什么但话在喉咙边打了个结又咽了回去,这时我认识到弟兄二人还是有感情的,尽管近几年来往不多,但手足之情并未割断。为了修复兄弟二人的关系,我趁热打铁,到了法庭调解阶段,我对他们说“我们大家都知道三国时曹植写下七步诗的故事,都懂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道理。古人都知道珍惜兄弟手足之情,你们作为一母同胞,父母是希望你们兄弟和睦团结的,如果为了金钱利益而牺牲亲情的话,那么父母在天之灵是不愿意看到的,父母去世早,冯大作为兄长自己也有子女,对兄弟的照料可能不太细致,这一点冯大是有疏漏的;作为冯二,你想过没有你小时候受到别人欺负,你的哥哥也会帮你,你小时候他有没有领过你玩?亲兄弟二人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不能解决的事,为什么不能为弟兄情谊考虑一下呢?”说完这席话,我发现弟兄二人都低下了头,冯二的眼圈也有些红了。
庭后,尽管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双方的态度缓和了,法庭刘庭长也邀请了他的老熟人冯氏兄弟的姑父张某回家继续给二人做工作。两天后传来讯息,冯大表示撤诉并递交了撤诉申请。
我们给冯大送达撤诉裁定时,这个朴实的汉子用他那粗大的双手握住我激动不已,他说“李法官,谢谢你们的工作,这次的补偿款老二竟分给我一多半,昨晚俺弟兄俩恁多年第一次坐到一块喝酒,想起过去、想起老人禁不住哭呀,是你们让俺们又找回了兄弟呀。”
我们告别了冯大,出了门尽管北风凛冽,但感觉到心里暖呼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