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的哥张某驾驶的出租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因不遵守交通规则与蔡某驾驶的正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三名乘客受伤,已怀孕三月的杨某正好乘坐在出租车内,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头部缝了7针,医生要求住院保胎。因张某与杨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10日后杨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大赉店法庭受理后,发现双方就赔偿金额的意见悬殊,且杨某尚在住院保胎阶段,难以确定赔偿数额,但杨某家境一般,突遇车祸,急需治疗费用,对张某意见极大。同时,的哥张某的出租车被采取了保全措施,不能立即投入营运,对其家庭生活也逐步造成极大困境,认为杨某索赔太多,情绪激烈。考虑到上述因素,承办法官积极寻求双赢方案,努力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两天内经过数次协商,终于让双方达成在张某预付3000元医疗费的情况下,对张某的出租车采取活封(即只查封其登记手续,运行车辆放行)方式的一致意见,使杨某解了燃眉之急,也使张某的损失降到最低。当日,的哥张某带着慰问品去看望了正在住院治疗的杨某,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承办法官也立即给杨某送去了3000元的预付款,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