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淇滨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姚学亮书记来我院调研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旨在提升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按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扎实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并填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部门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签字确认,以承诺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一方面,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纠正到位,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纪认真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唐院长指出,清理查处“小金库”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小金库”的社会危害和所侵害的公私法益,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