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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收礼拒返还 法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1-05-30 09:54:08


    近日,淇滨区法院淇滨法院大赉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施展调解艺术,使该案取得了圆满的效果。

    原告张某(男)与被告李某(女)均丧偶,在亲朋好友的介绍下,双方准备组建新的家庭,并由张某到李某家生活。2010年10月份,原告按照农村风俗习惯给了女方28 000元订婚礼金,后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至今年4月份左右,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家庭矛盾,双方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原告遂搬出被告家,并起诉至我院,要求被告李某返还其订婚礼金28 000元。在法院庭审中,被告当庭否认收到此礼金,并申请证人陈某(被告的姐夫)出庭作证以否认此事。双方在庭上均不退让,态度强硬,此案在庭审中未能调解成功。休庭后,承办法官立即单独给被告李某作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的说理和释法,李某终于承认收到礼金的事实,但她认为在他们共同生活的半年中付出很多,对于现在要全部返还礼金感觉不公平。承办法官又迅速和原告进行沟通,转达了被告方的意见,站在对双方公平合理的立场说明了被告的难处,原告经过一番考虑,也终于做出了让步,同意返还部分礼金。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张某礼金14 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且当场将此款进行了兑现。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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