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充分发挥社会法庭程序简、周期短、不收费的特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2007年2月,鹤壁市易嘉置业有限公司先后与40户业主签订《商铺购买及经营承包协议》,约定将易嘉奥莱购物中心的商铺出卖给商户,涉及金额540万元。由于经营商内部产生纠纷,业主们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后迟迟不能取得产权证书,亦未能实际使用所购商铺,业主们遂不断到市政府信访。信访部门了解情况后协调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但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2011年3月,该40户代表到淇滨区法院大赉店法庭咨询并要求立案,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遂告知上访的业主,社会法庭的办案方式和特点,建议由社会法庭进行处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2011年4月,大赉店镇社会法庭多方协调,终于促使40户业主自愿与鹤壁市易嘉置业及易嘉奥莱购物中心达成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商铺购置款的协议,约定于2011年6月20日前履行完毕。目前17户涉及金额达174万元的款项全部履行完毕,其余23户正在履行之中。
至此,长达四年之久的涉群访案件得以解决。该批案件的解决充分利用了社会法庭处理矛盾纠纷的优势,极大地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