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刘某讨回货物款,李某与昔日里曾经亲密无间的好友刘某形同陌路,并闹上法院 申请人何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是多年朋友关系,李某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淇滨区法院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刘某承诺在5月10日前支付。到期后,刘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两人的关系降到了冰点。执行法警本着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一方面,劝导申请执行人李某从昔日朋友之情的角度考虑,给予周某谅解;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做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工作,敦促其主动尽快履行货物款。在执行法官的谆谆劝导下,刘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向李某表达了歉意;李某也原谅了刘某。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和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