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慑执行起效果
作者:胡斌 发布时间:2011-06-09 09:28:06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申某经多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逃避执行。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申某协调,但其态度十分恶劣,行为十分过激。经领导同意,对申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使其感到了法律的威严。当被执行人申某到法院后主动要求调解,经双方协调案件于当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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