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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献爱心 赢得一片真感情

  发布时间:2011-06-16 11:23:39




    2010年10月8日,刚满16岁的张山在放学回家的过程中,被年仅20岁的孙亚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撞伤,造成颅脑损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经民事诉讼,张山首期获赔139224.5元。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孙亚刚满20周岁,无固定收入,赔偿款未能履行。张山的父亲看看昏迷不醒的儿子张山,再看看被执行人孙亚家徒四壁的情况,忍不住痛哭。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此情况后向负责执行的陈致亮院长汇报情况后,陈院长倡导献爱心捐款,并带领执行干警到张山家中看望,将募捐款项交到张山父亲手中,申请执行人张山的父亲激动地热泪盈眶并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经过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孙亚的父母也同意筹措资金,赔偿张山。通过这次行动,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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