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淇滨法院民二庭法官热情、耐心对待当事人,并通过以案释法,判决后成功调解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随着民二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多,我庭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上半年受理的2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90%以上以调解方式结案。2011年6月13日,我庭将原告鹤壁市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赵金会、韩东海的两份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承办法官不忘对被告以案释法,进行说服,并将被告应当向原告交纳物业费的法律依据复印给被告,让他们回去后好好学习,争取将矛盾予以化解。并且对原告物业公司做工作,让他们改进服务质量,促进物业管理有序进行。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二被告如实交纳了物业费,原告将业主提出的问题予以改进。
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后调解,使原、被告双方更好地邻里相处,也为物业公司日后的工作消除了很多障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