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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四措施提高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1-07-13 10:11:46


    今年以来,淇滨区法院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审判质量,努力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技能,使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审查立案、排期开庭,审判、合议到文书制作,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出现,以促进法官增强效率意识。

    二是完善诉讼调解机制。加强对社会法庭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升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加强与基层司法所的联系,通过构建基层调解协助网络,有效保证审判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把好审核签发关。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书由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由相关业务庭长仔细审查核阅,做出修改意见并签字,案件承办人修改后,再将法律文书送分管院领导签发。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以及本院审委会通过的案件,公开进行通报、分析、指导,为审判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四是积极开展以评选“优秀合议庭”、“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工作能手”和“优秀裁判文书”为内容的“五项评比”活动,旨在考量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调解协调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形成争先氛围。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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