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下午4时许,刑庭审判人员将被告人周志雷、周志勇、黄亚平、王利俊退还的赃款,全额返还给被害单位鹤壁市西来克纳米矿用管业有限公司。
经审理查明,鹤壁市西来克纳米矿用管业有限公司系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区一家生产矿用钢管的企业。在被告人周志雷等抢劫、抢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中,该公司被盗物品价值21940元,是本案最大的受害者。
目前该案已审结,在刑庭审判人员的悉心劝说下,周志雷等六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并退还本案全部赃款。收到赃款后,审判人员主动与被害单位联系,及时返还赃款,本案中另一家被害单位鹤壁市无线电四厂也于近日领取了所退赃款6605.9元。
淇滨区法院刑庭十分注重侵犯财产案件的追赃工作,追缴涉案赃款并及时返还失主,为前来淇滨区投资的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