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组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建切合法院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院纪检组推出半年工作考核制。
7月13日,监察室对各部门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各部门是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计划和具体措施、是否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裁判线索,是否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等。
通过考核,各部门均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监察员作用,能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要求。经考核,法警队、刑庭被评为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