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法院调解劳务合同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作者:钜桥法庭 发布时间:2011-08-01 15:48:43
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张某于2011年7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李某工资款15 000元”。可协议签订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未给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处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表示积极愿筹钱还款。并在法官当面达成调解协议,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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