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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保全促调解 春风化雨两和谐

  发布时间:2011-08-23 09:40:20


    近日,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体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一致。

    某公司是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建工程期间,原告李某为其项目部供应白灰,累计货款达一百多万元,后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拖欠原告李某白灰款近三十万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申请了诉前保全。我庭干警不顾中午休息吃饭,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足额冻结了被告账户。在法律规定的十五日内,双方协商未果,李某又以买卖合同纠纷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拖欠货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原告心想反正已经足额冻结了款项,哪怕放弃利息,无论怎样要一次付清;被告账户被冻结,非常着急,可是面对这么多的客户,如果一次给原告一人付清,势必影响整个工程进展。为此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个下午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原告终于打消了顾虑,放弃了原来一次付清的想法,被告也做出了让步,同意在被冻结款中先支付20万元,其余10万元分两个月付清。为了表示诚意,还达成了逾期付款的制裁条款,使得此案得以顺利调解。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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