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淇滨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7年,被告张某从原告靳某借款10000元,并写了欠条,但事已过多年,被告迟迟不还钱,后来原告多次催要此款,而被告还是以多种借口不断推脱,原告无奈之下于2011年6月来到淇滨区法院准备起诉被告,立案庭工作人员看完起诉书之后,感觉案件并不复杂,希望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来达到诉讼的目的,原告也同意先诉前调解。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与被告取得了联系,经过几次与被告协商及立案庭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终于说服了被告,答应一个月内把钱还给原告,当事人靳某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