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解释疏导工作 促诉前调解共识
作者:杨焕敬 发布时间:2011-11-14 10:17:53
诉前调解在维护其权益方面具有及时性和现实性。淇滨区法院立案庭在审查立案时,经审查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可以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本院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详细介绍诉前调解的工作方法以及在减轻诉累、及时履行方面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找准案件问题的症结所在,耐心对当事人进行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多做解释和疏导工作。使双方在诉前调解意见书上签字。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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