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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制度 科学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1-11-14 10:45:56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淇滨区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作了《关于审判、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使用的规定》,并从四个方面着手,狠抓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提高思想认识。以召开院务会、下发通知等方式,传达上级法院及本院关于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对案件信息录入操作规范的学习,及时通报本院案件信息录入情况,强化法院干警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提高法院干警信息录入的操作技能。

    明确工作分工。制作了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规定,对案件录入在立案、收案、审理、办结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录入作出严格规定,特别注重对立案信息、审理进展情况、文书送达、审限管理、司法文书等重要信息的上传。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以自查、核查、督查为内容的“三查”制度,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首先,要求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仔细对照文字卷宗,由各责任人自查信息录入是否完整,依序逐项对照检查,避免信息遗漏的现象发生;其次对录入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核查二者是否一致,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录入的相关案件信息内容进行核查督促,发现不符合“全面、准确、及时”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更正,确保了我院录入、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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