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荣誉展台
专题报道
平安建设专栏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机构设置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
    为切实保障涉诉涉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本院决定公开全院员额法官的联系方式。    淇滨区法院员额法官将在庭审、执行公务之外的工作时间,积极倾听群众诉求,耐心答疑解惑,切实履行司法为民的职责。    此举旨在便于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各类涉诉案件中主体责任的依法履行。现将具体联系方式公布如下(详细联系方式列表附后),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电话:3358573
·
2025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郭昂: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0611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郭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4062.84元并支付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截至2022年7月26日利息为12251.11元,自2022年7月27日起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以透支本金24062.8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6元,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负担46元,被告郭昂负担720元。被告郭昂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31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样报邮寄: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庭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联系人:郭法官 0392-3385310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
河南创炜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郭志伟:本院受理原告白亮亮、梁素芬诉你们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611民初168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样报邮寄: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民庭306房间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南200米路东承办法官:李霞波联系电话:0392-3385306
·
(2024)豫0611民初568号之一耿东青、卢素青:本院受理原告李海军与被告耿东青、卢素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海军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分,自2017年7月10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4倍,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4)豫0611民初5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二○二四年三月七日联系电话:0392-3385410联系人:冯俊俊
·
鹤壁市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王停山:本院受理原告焦玉玲诉鹤壁市佳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鹤壁市君泰商贸有限公司、王停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判决。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办案单位: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大赉店法庭承办法官:周法官联系电话:0392-3385331邮政骗码:458030
·
(2024)豫0611民初36号之二王鹰、张海燕:本院受理原告陈志清与被告王鹰、张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0611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31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诉讼指南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
智慧执行当事人端操作手册
·
省内首批!淇滨区法院上..
·
法官讲法
·
法官说法之股东权利救济
·
法官说法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官说法之股份有限公司..
·
中小投资者维权诉调对接..
·
法院“电子送达” 您了解..
站内检索
荣誉展台
·
淇滨区法院荣获“全国优..
·
喜报!淇滨区法院王丽芳..
·
淇滨区法院牛艳霞被中共..
·
2014年淇滨区法院荣立集..
·
2007年淇滨区法院荣立集..
锚定目标全力冲刺提质增效——淇滨区法院召开5月份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
淇滨区人大视察组专题视察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锚定目标全力冲刺提质增效——淇滨区法院召开5..
柔性调解化分歧 当庭履责促和谐
淇滨区法院参加“党旗耀鹤城——关爱健康·你我..
淇滨区法院开展“国际家庭日”走访慰问文明家庭..
<
>
·
【法徽映党旗 初心耀七一】..
·
【优化营商环境】锦旗映初心..
·
淇滨区人大视察组专题视察区..
·
锚定目标全力冲刺提质增效—..
·
柔性调解化分歧 当庭履责促..
·
淬火铸警魂 实战锻铁军——..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关于开..
·
淇滨区法院参加“党旗耀鹤城..
·
淇滨区法院开展“国际家庭日..
·
淇滨区法院法警大队跨区协作..
法院要闻
更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实现机关党..
·
【优化营商环境】高效调解消除纠纷 ..
·
【法徽映党旗 初心耀七一】淇滨区法..
·
淇滨区人大视察组专题视察区法院行政..
·
淇滨区法院巧解“薪”结 实现“三方..
·
锚定目标全力冲刺提质增效——淇滨区..
案件快报
更多>>
6月30日,一面绣着“明察秋毫细审案 为民伸冤解倒悬”的锦旗送到淇滨区法院,当事人紧握法官双..
·
【优化营商环境】高效调解消除纠纷 ..
·
【优化营商环境】锦旗映初心 司法解..
·
淇滨区法院巧解“薪”结 实现“三方..
·
柔性调解化分歧 当庭履责促和谐
·
银行卡外借不可取 莫因小利误终生
营商环境企业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资源库专栏
优化营商环境 保护中小投资者以案释法
裁判文书
更多>>
·
谢洪川与张春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
·
马俊峰、马新根、李新风与浚县发展和改革..
·
孙海兵与张春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
·
宋福印与鹤壁市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鹤壁..
·
张振士与张春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
·
王建平与索利斌、苗艳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
祝世峰与鹤壁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令纠..
·
安徽三环水泵有限公司与河南富昌建设工程..
执行动态
更多>>
·
对话沟通促共识 耐心调解化纠纷——..
·
豫剑执行:淇滨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
·
重拳出击强腾退 雷霆执行显权威
·
【一面锦旗一份情 公正司法暖人心】执..
·
执行不停歇 监狱外的“等待”
·
贯彻“小标的”“大民生” 加强执行威慑
·
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淇滨区法院开展..
·
“执”责所在 行而有力——协同执行破..
案例评析
更多>>
·
【优化营商环境】早教机构退费难 法..
·
【优化营商环境】拖欠货款拒不支付 ..
·
【以案说法】拖欠货款纠纷终落槌:连..
·
【以案说法】顾客就餐时被烫伤 谁担..
·
【以案说法】更换按摩师惹纠纷 法院..
·
【以案说法】拒交物业费被起诉 法院..
·
【优化营商环境】耐心调解出实效 撤回..
·
【以案说法】房地产商隐瞒地下室管道 ..
队伍建设
更多>>
·
吕文涛院长简介
·
刘海军同志简介
·
孙建华同志简介
·
张保平同志简介
·
唐建同志简介
·
武文英同志简介
·
周勇瑞同志简介
·
陈慧同志简介
司法公开
平安建设专栏
·
淇滨区法院开展“珍爱生..
·
文明旅游 法治同行——..
·
法治宣传进社区 富美鹤..
·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建设..
·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
·
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
扫黑除恶专栏
·
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
·
【喜讯再传】淇滨区法院..
·
清零!淇滨区法院涉黑恶..
·
20人获刑!淇滨区法院又..
·
淇滨区法院公开审理焦某..
·
鹤壁淇滨区法院召开扫黑..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
·
淇滨区法院巧解“薪”结..
·
以法治化思维和“如我在..
·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法官札记
·
喜报!淇滨区法院王丽芳..
·
樱花节至忆往昔 缘何今..
·
为执行干警献歌
·
奋斗铸芳华 清辉耀天平
·
五四精神历久弥新 执行..
·
立足山区接地气 积极弘..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0392-3358575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芝麻官南巷交叉口
邮编:458030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院频道
您是第
21764262
位访客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